Search

嗨嗨大家,轉眼間2月就快結束了🙂還記得我們之前有寫過文章分享,若員工每個月薪資收入都是不固定的話,該...

  • Share this:

嗨嗨大家,轉眼間2月就快結束了🙂還記得我們之前有寫過文章分享,若員工每個月薪資收入都是不固定的話,該怎麼樣來決定投保級距呢?

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及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的規定,若每月薪資收入不固定的話,雇主應在每年的2月及8月調整,調整時則會依照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來對照投保級距,並在申報調整級距的下個月生效。

那如果在每年2月到4月之間或8月到10月之間,員工有領到較多的「業績獎金」或「季獎金」,是不是就無法列入到平均投保薪資中計算呢🥴我們當時有發函詢問勞保局,並且得到官方正式的函釋說明...

更多詳細內容請看文章🚪
https://twworkforce.com/2019/09/25/labor-insurance/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Workforce勞動力量,我們是專業的勞資關係管理顧問,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,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資爭議所致生之迷霧,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。
View all posts